据河北省井陉县烟草专卖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井陉市场发现大量假冒伪劣香烟。主要品种有云烟(软珍品)、玉溪(软)、中华(软)、苏烟(五星红杉树)、新石家庄(软)。 网络配图,与文字无关 3月8日,井陉县烟草专卖局发布【井烟处[2022]第003号】和【井烟处[2022]第004号】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局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时中华假烟村,分别在井陉县上安镇头泉村东口东行100欲农商店(当事人:武海玉中华假烟村,男,46岁)和吴家窑乡苗峪村口双文商店(当事人:毕双文,男,56岁)发现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卷烟。 欲农商店发现:云烟(软珍品)10条、玉溪(软)10条、中华(软)10条等,共计9个品种263条卷烟,经鉴别检验中华假烟村,云烟(软珍品)、玉溪(软)、中华(软)、苏烟(五星红杉树)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其余卷烟为真品卷烟,涉案金额:24080。 双文商店发现:钻石(红石2代)24条、红河(硬)28条、钻石(硬迎宾)125条等,共计5个品种313条卷烟,经鉴别检验,新石家庄(软)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其余卷烟为真品卷烟,涉案金额:19500.80元。 上述事实中华假烟村,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 之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 1、参照《河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冀烟法[2011]79号)文件规定和《河北省烟草专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标准》(冀烟法[2016]30号)文件中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违法行为第三档规定,对欲农商店、双文商店分别处以1122.90元和1675.88元罚款。 2、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行为:责令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