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本网报道了偃师市首阳山镇香烟零售商户在进货时被要求按比例购进搭售烟问题。记者再调查发现,“捆绑销售”现象仍存在,连市区也存在搭售现象。 香烟捆绑销售现象在其他地方是否存在?本意是为“照顾弱小商户”而执行的“套餐式”供货,为何会成为大小商户们都抱怨的众矢之的?记者再次进行了调查。 回访:“套餐”仍在下发 “四星级货源供应办法:五类烟散花8条;四类以上烟(含)17条,其中红旗渠银河之光9条,其他8条;三类以上烟不限量。”昨日,首阳山镇某烟酒店李老板让记者看了他刚收到的一条短信。 李师傅说,这是当地烟草公司发给商户通知订货的短信,每星期一条,商户星级不同,短信内容也不同。“和上周比起来,这条短信要‘温柔’多了,至少没有再规定三类烟必须要多少条,一二类烟必须要多少条了。”李师傅苦笑着说。 和他一样感觉的还有该镇南蔡庄村某杂货店的郭建中,他说:“我的小店被评成三星级客户后,每周进货都要被迫购进两条最少六七十元一条的三类以上烟。”郭建中说着,用手指了指没卖出去的十几条滞销烟,“小店消化不了,都压着。”他说。 爆料:市区也存在烟草搭售 近日,市区有多名读者向本报爆料说,他们也遇到了香烟捆绑销售的情况。 今日,西工区红山乡一副食品店店主李女士,给记者提供了烟草公司今年3月下发给商户的一份卷烟供应配制办法。办法里,将各类香烟按照价格高低分成了一至三类。 李女士的QQ聊天记录显示,在最近一次进货中,烟草公司的客户经理通过QQ给她发来了当时的供货套餐:“116元以上的卷烟(即二类烟)1条带3条5渠(即5元1包的红旗渠),54元以上100元以下的卷烟(即三类烟)3条带2条5渠。一定要按照比例订货!” “不进他的好烟,啥烟都进不成,这叫我们咋做买卖?”李女士说,她做香烟零售生意已有三四年,今年3月开始实行这种套餐制,现卖不动的存货算下来价值有三四万元了。 在市区东花坛附近开零售商店的张先生来电反映,烟草公司给他发了一份烟草搭配明细单,有时候划定的必须要进的香烟中,有几种烟连包装都没见过。“这些烟一直放在货架上,从年头卖到年尾也没人要。”张先生无奈地说。 回应:“问题出在宣传不到位和新品牌培育上” 6日下午,偃师市烟草局及烟草分公司相关负责人约见记者,就本报曝光的问题作出回应。 质疑一:为何要实行搭售? 这名负责人说,他们向商户推行香烟套餐式供货,主要背景是“适应国家对烟草行业的结构调整和货源分配的现实状况”。 “越便宜的低档烟香烟一手货源,对人体有害的焦油含量越高。从培育大品牌、提高国际竞争力角度出发,国家将会逐步减少市场低档卷烟的供应。”这名负责人解释,“同档次的省外品牌货源充足,我们采取结合销售的方式是科学的。只是有些品牌以前在本地投放较少,市场认可度不高,才造成一些商户不接受。” 质疑二:给商户分级的标准从何而来? 这名负责人介绍,他们是通过摸底排查,根据每名客户的历史销量、地理位置和发展潜力等因素划分的等级。“新规刚执行不久,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少数客户的等级划分不太科学香烟一手货源,供的货不适应客户的实际销售状况。对此,我们会一季度维护一次。” 质疑三:是否存在倾销? 高档烟和“冷门”烟搭售畅销烟,有商户质疑烟草公司是在借机倾销。 “我们县一级公司都没有仓库,根本就不存在倾销一说。”这名负责人说,货是直接从洛阳市发过来的,根本没有存货。 “主要还是我们宣传解释工作不到位,个别客户对烟草行业特点、生产经营及管理模式缺乏了解。另外,新品牌的培育及市场的认可都需要过程。” 今日下午,记者在发稿前获悉,偃师工商部门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已对烟草公司的捆绑销售行为正式立案展开调查。本报也将密切关注该事件进展。记者 邓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