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对比较突出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云南省纪委监委梳理近年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不少问题涉及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等名贵特产。为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以“烟、茶、玉、矿”等为重点,持续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深挖问题背后的奢靡腐败行为。 如何由点及面,斩断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利灰色利益链?专项整治如何把“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起来?记者进行了采访报道。 综观这些年云南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许多都集中反映在烟草、玉石、能源、矿产等特色资源领域 2022年11月,普洱市各级党员干部收到一份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原二级主任科员张善强的案件通报云南香烟,通报集中列出了张善强“大肆敛茶”等问题。 此前,因发现张善强有关问题线索,经普洱市监委指定管辖,思茅区监委对张善强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调查过程中,张善强交代了其大量侵吞、转移、藏匿高档普洱茶等问题。 据办案人员介绍,张善强一只手“化公为私”,利用职务便利,安排多个单位公款购买大批高档茶酒,购买后又以外出接待、公务活动等名义,将大量名贵茶酒拉回家中据为己有;另一只手“借公肥私”,利用职务影响力长期收受他人贿送的茶叶,并以帮助宣传等为名,向有关单位和领导分别索要价值20万元和74万余元的茶叶。为掩人耳目,张善强将得来的名贵普洱茶更换包装销毁标识,将侵占的名酒拆除包装倒入自制酒缸,妄图瞒天过海、私吞侵占。 2022年11月,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张善强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其违法占有的茶叶等土特产被依法追缴。在其违纪违法忏悔录中,张善强写道:“爱茶、爱喝好茶,自己却不想出钱买,动起了歪心思。处心积虑弄了那么多茶叶干什么?一天喝三次茶也用不了二两,而这些茶却足以毁掉我的人生,‘好茶’把自己送上了违纪违法的不归路。” 云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地方、部门领导干部变着法子顶风违纪。有的利用职务之便,将管辖范围内的名贵特产特殊资源供个人享用及谋取私利;有的以“人情往来”为名,违规收受或占有名贵特产;有的花公款购买赠送他人,慷公家之慨、谋个人之私,搞利益输送,可谓花样繁多、手段翻新。 烟草行业一直是云南省重要支柱产业。少数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将“云南烟草”作为谋取私利、享乐奢靡的工具和政治攀附、利益输送的媒介。如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原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余云东,无偿调取6.44万条高档香烟供个人享用及谋取私利;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天飞,先后7次违规将用于试制、品吸、宣传促销等用途的卷烟出售,获利226.39万元。 普洱茶是云南茶叶的一张名片。然而,有的领导干部却把“土特产”当成发家致富的“金钵钵”。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原书记刀勇,利用职务便利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和私人老板向其妹妹、弟弟、侄女婿经营的茶叶店购买价值不菲的普洱茶,从中获利236万元。 综观这些年云南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许多都集中反映在烟草、玉石、能源、矿产等特色资源领域。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明确指出,“必须把这些领域的篱笆扎紧了,不能让腐败分子近水楼台先得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要求,云南聚焦特色资源领域,着力整治腐败问题与不正之风。 “我们深刻剖析近年来重大腐败案件反映出的共性问题,把每一起案件、每一种状况都与云南整个政治生态结合起来,对问题产生发展的‘气候、土壤、条件’等深入思考研究,深入分析形成机理,着力加强‘烟、茶、玉、矿’等重点资源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冯志礼说。 开展专项整治是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整治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 名贵特产是地方的特殊资源和金字招牌,决不能成为敛财的“摇钱树”、送礼的“敲门砖”、变现的“硬通货”。为防止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集中精力、重拳出击,自2018年起对当地特色资源领域开展了一场持续深入的专项整治。 根据地域和部门、单位特点列出整治项目清单,所有党员干部逐项逐条自检自查。全省共梳理出烟、酒、茶、珠宝玉石、木材、药材等7大类230个品类的云南名贵特产、特殊资源清单,清理出公款购买库存的烟酒、茶叶、珠宝玉石、纪念品、礼品等物品可估算值共计4103.52万元。云南省纪委监委办公厅印发《关于督促做好库存名贵特产类物品清零工作的通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督促被监督单位限期完成库存物品清零工作。 库存名贵特产类物品清零工作开展以来,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分级负责、分类处置、规范处置、全程监督措施,对公款购买库存物品限期清零。采取销毁、拍卖、协商出售、慰问处置等4种分类处置方式,对库存的过期食品、保健品等,登记之后予以销毁;对库存的高档烟酒、茶叶、玉石珠宝、纪念品、礼品等,能通过公开拍卖方式处置的,一律公开拍卖;确实难以公开拍卖或不宜公开拍卖的,通过询价、协商出售方式处置;对能用的办公、生活用品,通过慰问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处置,做到处置合规合法、恰当合适,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借处置之机搞利益输送。有关单位通过公开拍卖、邀标出售、企业回购、过期销毁、扶贫助学、所有权划转等方式进行规范处置,妥善完成库存物品清零工作。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隐瞒不报库存香烟问题,被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后,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受到通报问责,负责保管香烟的工作人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隐瞒未报的库存香烟最终拍得5.6万余元上缴财政。 对问题露头就打、形成震慑,是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保障。专项整治中,云南省纪委监委明确对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等5项重点问题,要求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 临沧市凤庆县教育体育局原局长杨永王被举报与其表弟合伙经营学校食堂和超市,并大量收受各类名贵特产。县纪委监委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办案人员在其家中搜查时发现大量烟酒茶等特产,根据《临沧市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实施方案》中开列的“临沧市名贵特产特殊资源参考项目清单”一一进行核对云南香烟,发现了20余类清单中明确列出的本地名贵特产,价值18万余元。杨永王还存在其他问题,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 专项整治期间,云南全省共发现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违规赠送、隐瞒不报等问题140起,处理人数176人,其中厅局级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9人,移送司法机关40人。通报曝光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典型案例42起。 专项整治,目标在治,不仅要治眼前,更要治长远。深入分析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成因后,云南省制定了《云南省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规定(试行)》,明确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搞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者参与经营”,不得“利用云南茶叶、珠宝玉石、名贵木材等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经过专项整治,一批违纪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受到严肃处理,整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礼品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 把专项整治同常态化治理结合起来,努力取得持久性成效 为持续巩固深化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成果,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专项整治同常态化治理结合起来,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刚性执纪执法,健全监督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努力取得持久性成效。 云南省纪委监委全面梳理近年来在查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过程中常见的问题类型,针对7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以“小”见严纠“四风”专项行动,其中就包括公款购买烟酒和高档茶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 加强力量统筹和工作衔接,促进形成强大合力。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商务、税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强化对名贵特产生产、定价、流通等环节的监管,规范行业秩序,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管好“责任田”。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积极拓展问题线索来源,与税务部门协作,从240条发票信息中筛选疑似问题发票102条,“室组地”联动开展核查,排查梳理出“公款购买烟酒和名贵茶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线索73条,深挖细查隐形变异违规违纪行为,立案3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收缴违纪款58万元。保山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5次、监督检查单位96个,督促税务部门排查有关数据489条,发现问题35个,督促主管部门强化对“保山南红”、古树红茶等名贵特产生产、定价、流通等环节监管。 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持续巩固拓展露头就打、反复敲打的高压态势。大关县纪委监委列出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6类负面行为清单,在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建工作组采取“清单式”监督模式,对照负面行为清单实行“照单监督”。普洱市纪委监委在公款购买烟酒和高档茶叶专项整治行动中,清理出2家单位存在违规使用公款购买烟酒、高档茶叶等土特产问题,并要求相关单位对违规公款购买的烟酒、高档茶叶等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登记造册,移交国资公司进行处置,纪检监察机关跟踪督促整改情况,确保取得实效。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纪委监委明确禁止领导干部利用本地产出的具有地域性、稀缺性的兰花、银铜器等名贵特产谋取私利,联合县税务局聚焦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全县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报备个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地方特产交易收入情况,防范纠治隐形变异问题。 注重分析案例、查找漏洞、强化监管、完善制度,边整治边建设边完善。普洱市纪委监委围绕“普洱茶”腐败和作风问题,通过分析案件,梳理出6类主要问题表现: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由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违规经营高档茶叶谋利;违规将国家、企业或他人所属高档茶叶占为己有;公款购买高档茶叶隐瞒不报,清理库存不彻底、搞虚假整改;违规用公款购买高档茶叶进行消费、送礼;虚开名目列支公款,以办公用品、会议费、培训费等虚假名义公款报销购买高档茶叶费用;安排关联单位(企业)用公款报销购买高档茶叶费用。 “这6类表现具体聚焦在人、款、物三个方面,为我们靶向发力整治提供了方向。”普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齐晓勇介绍,在紧盯“款”的环节,整合纪检监察、巡察、审计、财会等力量,看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督促整改存在问题;在紧盯“人”的环节,认真梳理信访举报材料、巡视巡察报告、审计报告和“三公”经费报告,共排查相关问题线索65条;在紧盯“物”的环节,督促各级各部门全面清查核实财务资产,逐项登记造册、封存,交由国资公司处理。在强化查处震慑的同时推进制度约束、着力提升觉悟,针对“普洱茶”腐败和作风问题,共向发案单位、主管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8份,推动建章立制36项,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烈震慑。 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深入分析机理,摸清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礼品的套路,压缩违规“收”的空间,切断违规“送”的链条,引导党员干部、社会公众正确看待名贵特产特殊资源,纠正不当消费观和违规送礼陋习,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民风不断向善向好。( 韩亚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