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高关 通讯员罗炜协 本报讯假借购物,男子盗刷女友微信里的钱,一次得手后便放开胆子,同一个月先后作案6次,待女友发现,他已快要把女友微信里的钱偷完了。近日,该男子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 去年3月,唐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女子田某,相识一年多后两人同居了。同年5月6日15时,唐某以帮田某修手机为由,知道了田某手机的解锁密码,然后拿着田某的手机来到长河镇某超市,利用其掌握的田某微信绑定着农业银行卡账户及手机解锁密码信息,在田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打开手机,采取微信扫码支付方式,购买香烟1包,支付17元;软中华香烟1条,分两次支付707元。随后,他又到该镇义乌小商品店,采取同样方式套取现金2000元,后将消费、套现信息删除。 同月10日、14日、20日、24日、28日,唐某多次以借用田某手机为由,拿着田某手机到上述超市、小商品店和周巷某购物中心等地,采取相同方式分别套取现金2500元、3000元、3000元、2500元、3000元,购买香烟两次,支付151元,并将套现、消费信息删除。这些钱,唐某除了买烟,基本上都用于还信用卡。他说,他有5张信用卡要还,还不起信用卡了,就去偷女友微信里的钱。 受害人田某说,她曾跟唐某说过,出门在外不容易,大家在慈溪都没有亲戚,要互相信任,有关钱的事不要过多干涉,各自管好自己的钱。可唐某缺钱时总找她借钱,借了都不还。她压根儿没想到买烟联系方式微信,唐某还会通过微信偷偷刷走她银行卡里的钱。 案发前几天,田某去农业银行存钱,顺便询问了卡里的余额。当她得知卡里只有4000多元钱时就傻了眼。粗粗计算,卡里至少也有1万多元呀!于是,她报了警。通过微信账单,发现里面好几笔支付都不是自己用的,卡里的钱至少被盗刷走1.6万元。“我就怀疑是我的男友买烟联系方式微信,平时只有他拿我的手机。因为我手机有问题时是他拿去修的,我就把自己手机的开机密码告诉他了。” 义乌小商品店的老板说,因为唐某之前在其店里买过几次东西,他们就互相认识了。唐某告诉他,自己卡里的钱因为忘记支付密码了,所以钱取不出来,让他帮忙扫码一下,然后套取现金,他就帮了这个忙。 今年6月3日15时许,民警在周巷镇一社区抓获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唐某。到案后,唐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唐某已退赔被害人田某1万元,并取得了对方谅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