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4月23日讯 (通讯员 刘雄伟 记者 施宇翔) "经过3个多月的苦苦追查,这起错综复杂的假烟案终于连根拔起!”金华市江南公安分局经济侦察大队副大队长傅德苗告诉记者,横跨两省、涉案金额数百万元的假烟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吴同庆等8人,今天被移送金华婺城区检察院起诉。 假烟贩子有前科 曾被罚款6000元 去年11月,金华市烟草专卖局稽查科的工作人员发现,市区有一家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小超市在出售香烟,后经鉴定该小超市出售的香烟为假烟。 工作人员在进一步的调查后,发现送货给这家小超市的假烟贩子叫吴同庆(男,1971年出生,福建省仙游县人),是金华市金东区某食品有限公司业务员,由他供给该超市的假烟价值达6万余元。 工作人员还发现,吴同庆曾经因为卖假烟,于2005年被金华市烟草专卖局处行政罚款6000元。 团伙跨省作案 "名烟”生产"大哥”贩 江南公安分局接到案情通报后,立即展开侦察破案。经过3个多月的摸排中华假烟福建,案情逐渐清晰。办案人员发现,这是一起组织分工明确、横跨两省的集制造、运输、仓储、销售于一体的假烟团伙大案浮出水面。 经查,吴同庆就是整个网络的"大哥”,他在2010年开始,通过老乡的介绍认识了上家外号叫"名烟”的蔡某(女,1966年出生,福建省泉州市人)以及陈某(女,1968年出生,福建省云霄县人)。 认识后三人一拍即合,并商定由她们两人在福建进行假烟的生产制作和包装,组成售假货源中华假烟福建,再通过专门办理托运的吴某(男,1957年出生,福建省仙游县人),将假烟运至金华。 而吴东方在金华负责接货和给下家送货上门服务,吴同庆本人则在主管货源组织和整个犯罪团伙协调运作,并从中获利。 制假数量巨大 涉案金额数百万元 掌握整个犯罪网络后,警方决定收网。2月24日22时许,江南警方在辖区某酒吧抓获正在作交易的吴同庆、吴东方、陈某等三人;接着,蔡某、吴某也分别于2月28日和3月1日在福建老家相继入网;随后,协助非法营运的长途大巴工作人员陈某、林某和下家钟某等也被警方抓获。 "没想到假烟的数量竟然如此大!”傅德苗说,他们在犯罪分子的仓库共扣押收缴假烟1526条,还在送货途中截获假烟528条,品种涉及"中华”、"利群”、"冬虫夏草”等50余个品牌,涉案金额40余万元。经初步估算,该团伙一年多来贩卖假烟涉案金额数百万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