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男子沉迷“上头电子烟”,做起贩卖烟油“小生意”,为规避风险,找发小帮忙收款 即便是“哥们儿”,这忙也不能帮 公安机关查获的电子烟烟油 公安机关查获的烟油和烟杆 本以为找发小一起帮忙能瞒天过海,岂知陈晨贩卖“上头电子烟”的事情终究还是败露了。警方顺藤摸瓜,抓获了陈晨等贩毒人员,查证了周康洗钱的犯罪事实。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对陈晨等贩毒人员提起公诉,鉴于周康犯罪数额较小、认罪认罚等,决定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5月9日,张家港市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近日,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陈晨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以洗钱罪判处陈晨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交友不慎:小青年误入歧途 20岁的陈晨文化程度不高,高中没毕业就走上社会,在汽车修理厂找了一份工作,也因此结交了各种“好友”。一个偶然的机会,陈晨在“好友”王鹏的怂恿下,吸了一口王鹏递来的电子烟。一口下去,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让陈晨感到非常愉悦,他从此对这种“上头电子烟”爱不释手,工作时常常心不在焉。 自从有了第一次的愉悦体验后,陈晨还想再次体验一下,于是他找到王鹏,想了解电子烟的购买途径。在王鹏的介绍下,陈晨联系到了卖家,稍加询问后,他便立即下了订单。没多久,陈晨就收到了邮寄过来的“上头电子烟”。 通过吸食“上头电子烟”,陈晨逐渐进入了这个圈子,并通过聊天软件认识了另一个卖家“风筝”。由于“风筝”卖得更便宜,他便经常通过“风筝”购买“上头电子烟”的烟油。 以卖养吸:“瘾君子”编织毒网 没过几个月,陈晨对“上头电子烟”的需求越来越旺盛,靠在汽车修理厂工作攒下来的钱根本不够用。一个偶然的机会,圈内人托陈晨购买“上头电子烟”的烟油。陈晨发现从上家购买一瓶5毫升的烟油需要100元,而转手再卖出的价格则能达到250元甚至350元,这中间的差价让陈晨萌生了贩卖“上头电子烟”和烟油的想法。于是,他立即在朋友圈张罗起来,逐渐经营起了自己的“小生意”。 随着“上头电子烟”吸食量的加大,陈晨的情绪变得焦躁易怒。他意识到自己的身体可能出了问题,决定要戒了电子烟,但最后还是未能抵挡住“上头电子烟”的诱惑,又做回了“瘾君子”。 为了满足自己对“上头电子烟”的依赖、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小生意”,陈晨辞去了汽车修理厂的工作,专心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些带有“合法上头”“飞行”“太空漫步”等字眼的广告买烟联系方式微信,宣传“上头电子烟”。广告吸引了大批买家,其中有与其年龄相仿的学生,也有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甚至还有十五六岁的未成年人,这些买家在微信下单后,陈晨就会找人帮其送货。送货前,陈晨都会从每瓶烟油里倒出一点点供自己吸食。 其间,沙明明联系到他,表明了自己也想贩卖烟油的来意后,二人一拍即合,约定好价格之后沙明明就成为了陈晨的下家。 在陈晨和沙明明的共同“努力”下,吸食“上头电子烟”的人越来越多。由于许多买家都是年轻人,而“上头电子烟”又不便宜,在入不敷出的情况下,为了能够继续享用“上头电子烟”,这些人都纷纷加入陈晨的队伍,成为“上头电子烟”销售链里的“中间商”,而陈晨和沙明明则成了他们的“供货商”。一瓶5毫升的烟油,经过层层转卖,从最开始的100元卖到了500元甚至600元。 2021年6月,陈晨偶然看到一则消息:含有大麻素类的物质从7月1日开始被国家管控列为毒品,他有点担心,立即上网查阅了相关信息。在上家“风筝”一再保证“不会有事”后,陈晨悬着的心才落了地。 一错再错:“好哥们儿”帮助洗钱 看到自己的“毒网”渐渐形成,陈晨欣喜之余又不免感到担忧,害怕警察找上自己,便决定做些什么来规避风险。经过一番思考,陈晨想到了自己的发小周康。 周康是个在校学生,从小就与陈晨的关系非常要好,陈晨将他贩卖“上头电子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周康。他对周康说,自己账户里的资金流太多怕被警察查到,让周康提供微信收款码,帮他收取贩卖“上头电子烟”的钱。 周康得知陈晨做的是非法勾当,眼看自己昔日的好友因吸食“上头电子烟”日渐消瘦萎靡,他多次劝阻陈晨不要再吸了。此时的陈晨也认识到自己的身体出了问题,便又一次下定决心要戒了,但经过三天的“斗争”后,他再一次放弃了。 周康也没能抵挡住“好哥们儿”的软磨硬泡,在陈晨保证做一段时间就收手的承诺下,想着自己只是提供一下微信收款码,并没有参与陈晨贩毒的“小生意”,就答应了帮其收款的事情。 从2021年7月5日到7月13日买烟联系方式微信,周康的微信账户便陆续收到陌生账户的转账。每次一收到钱,他便将钱转到陈晨指定的账户上,一周内他一共收到转款2300余元。 2021年10月30日,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将陈晨刑事拘留。到案后,陈晨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同年12月31日,张家港市检察院以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洗钱罪对陈晨提起公诉。 (文中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