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 投资金额:331.14999999万元 一、招标条件 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2023年雪茄烟晾烟杆采购项目经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2023年雪茄烟晾烟杆采购项目。 2.2项目预算约:2023年预计总费用(全费用不含税价)3311500.00元,以实际发生为准。 2.3招标范围:本项目2023年计划采购晾烟杆447500根(暂定数量),其中:新平县325000根,华宁县5000根云南香烟,易门县87500根,峨山县30000根。晾烟杆技术参数规格:镀锌管,外径20mm,壁厚1.2mm,长度2000mm。招标控制价(全费用不含税单价)7.4元/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4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送到招标人指定站点。 2.5供货地点:供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3投标人无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相关行贿行为记录。 3.4投标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云南香烟,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一套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报名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时); 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售后不退。 5.3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并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招标活动。 5.4投标人被列入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不合格供应商目录(以招标人相关资料为准)的,在处理期间内不得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 5.5投标人被列入云南省烟草公司玉溪市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目录的(以招标人相关资料为准),在处理期间内不得参加此次招投标活动。 备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4月20日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260170282 邮 箱:zhzb77@126.com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