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要求工业和贸易部提出有关电子烟的管理策略,在为此而召开的研讨会上,来自于政府各个机构的代表认为,在进行评估以建立适当的法律框架之前,不应将包括雾化产品和加热不燃烧等在内电子烟产品合法化。 通过试点项目将为政府和其他相关部门提供足够的信息,以帮助决策者准确评估使电子烟产品合法化的社会及经济等方面的影响。 司法部刑事和行政立法部副部长Nguyen Quynh Lien表示,现行的《烟草危害预防和控制法》和第77/2013/ND-CP号法令于2013年生效,有效地监管了烟草制品的贸易、运输及广告宣传,但是这些法案主要针对的是传统烟草制品越南烟,无法涉及到电子烟和新型烟草制品。 他认为:“对于新型烟草而言,由于产品特性与传统卷烟相比存在差异,因此需要仔细研究以提出合适的管理机制。” 工业贸易部市场管理总局副局长Nguyen Ky Minh表示,现行法律没有对电子烟的监管措施,目前仅能够作为外国制造的进口流通商品进行监管,并缺乏发票和证明其来源的文件。Minh说:“我们需要为此项目建立法律框架,对相关违规行为给予具体有效的惩罚。” 早在去年的八月,越南卫生部就曾经呼吁打击电子烟,并敦促公安、文化、体育、旅游和信息通信部以及海关总署等部门加强对相关产品的检查。 越南卫生部发言人认为,尽管有现行的烟草法,但却无法涵盖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这些产品仍然在市场上流通,并存在着不受监管的非法交易和虚假宣传等现象越南烟,呼吁政府针对新型烟草制品进行立法,以规范混乱的局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