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6月5日电(记者 周琳)4日,上海市工商局对位于上海市龙州路的“小杨龙虾海鲜馆”进行了现场检查,暂扣涉案商品中华香烟,并就其涉嫌商业混淆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介入调查。这家商店销售的“中华啤酒”,使用了与某品牌香烟混淆的包装。 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家餐饮店注册名称为上海莱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其出售的“中华啤酒”,外包装与某品牌香烟非常类似,除了整体颜色为红色之外,还使用了“中华”二字等。执法人员在现场共发现了17箱“中华啤酒”中华香烟,依据法律程序暂扣了涉案商品。 包装信息显示,这一产品由中华啤酒(上海)有限公司委托,生产商为湖州特思拉啤酒有限公司。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这家名为“中华啤酒(上海)有限公司”的企业并未在上海注册。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总队四支队负责人介绍,执法人员不久前接到了相关权利人的举报,声称上海市场出现了一种与某品牌香烟外观高度近似的“中华啤酒”。这一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人员已暂扣商品,下一步将查清啤酒的进货渠道,并对相关涉案主体实施行政处理。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例如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