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税上调我市香烟市场已调价 每日甘肃网讯据酒泉日报报道(记者盛建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7日联合宣布,自5月10日起,我国将调整卷烟消费税,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5月12日,记者从酒泉市烟草公司了解到,为落实国务院批准的卷烟提税顺价政策,当前我省所有在销国产卷烟和进口卷烟批发价格均上调6%;在国家烟草专卖局确定的建议零售价格基础上,在确保零售毛利润不低于10%的前提下,根据我省的市场情况确定卷烟零售指导价格。 市烟草公司营销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说:“从上周末至今,我们已通过QQ、微信及打电话等方式告知了我市卷烟零售商户卷烟价格调整的相关情况。目前,我市卷烟零售商户已经按调整后的零售价格销售香烟。我们的工作人员也正将新印制的香烟价格标签及零售价目表逐个发放给各个香烟零售商,确保调价后香烟价格的公开透明化。新价格标签预计在一周左右全部发放完毕。” 据了解,在财政部公布的最新烟草税率表中香烟价格表,在生产环节的甲类卷烟税率为56%加0.003元/支;乙类卷烟的税率为36%加0.003元/支;商业批发的税率为11%加0.005元/支;雪茄生产环节的税率为36%;烟丝生产环节的税率为30%。 据市烟草公司营销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此次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后,我市在销的大部分卷烟零售价格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当前我市销售较好的一款香烟在调价之前为16元/包,调价之后变为18元/包。在高端消费群体广受欢迎的一款软盒香烟,目前也由调价之前的64元/包变为70元/包。 据介绍,本次烟草税率上调后,零售价在1000元/条的香烟零售价并没有调整,批发价有所调整。 据了解,本次在制定调整卷烟消费税政策的过程中,相关部门负责人反复听取意见,科学测算比选香烟价格表,兼顾了财政增收和烟农脱贫致富的原则,同时也兼顾了控烟履约及烟草行业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