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检察官在此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不可因为想赚钱去触碰法律底线。同时,按照我国烟草专卖法相关规定,经营户只有在办理烟草许可证之后,才可以在实体店内售卖香烟。因此推荐几个卖烟的微信,无论朋友圈所卖香烟是真是假,在微信上售卖香烟都属于违法行为,广大消费者也要擦亮双眼,切勿贪图便宜上当受骗。 “我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发免税香烟广告,就心动了,想做这个补贴家用。”2020年3月31日,淮阴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犯非法经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4月10日,法院判决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8年4月开始,刘某发现在微信上销售香烟是一个赚钱的好方法。为了补贴家用,刘某便通过微信与上家联系购进香烟,并在微信朋友圈大肆发广告吸引客源。刘某的销售渠道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与客户在微信上谈妥香烟品种、价格后,让客户将钱与收货地址发给她,她在扣完利润后,将钱打给上家,并让上家直接将香烟寄给客户;另一种是刘某在手上屯积一批畅销烟后,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主动出击、寻找客源推荐几个卖烟的微信,添加附近的人为好友售卖香烟,并在谈妥后直接骑着电动车将香烟送到客户手上,然后通过微信、支付宝或现金方式进行交易。刘某销售的香烟种类有硬中华、小苏烟、利群、芙蓉王、大苏烟,每条香烟,她会在进价的基础上加价几十元到上百元不等。刘某对外主要销售硬中华,每次买卖,她都会向客户拍胸脯保证:“我卖的香烟,不仅价格实惠,而且质量绝对保证!”因为刘某在朋友圈所卖香烟比外面商店卖得便宜些,因此也吸引了不少客户。 2019年3月27日,刘某从上家购进的香烟被淮阴区烟草局查获,经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烟草产品质量检验站检验,被查扣的卷烟系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快递单上所留姓名为刘某填写的假名,电话也是其从网上购买的黑号。当天,刘某在圆通快递点取快递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经查明,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刘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卷烟合计价值人民币71399元。归案后,刘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马奥 康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