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区的小张跟朋友到瘦西湖玩,走在路上烟瘾犯了,就近在瘦西湖新天地那边一家烟酒店,买了一包中华香烟,不过才抽第一口,就觉得:咦,不对啊,这个味道不像中华吗 小张:我早上在这家店里买了一包中华,我当时就觉得味道不对,辣嘴呢,而且拆的时候特别难拆 从外包装上看,这包中华香烟跟正常的中华烟并没有什么不同,不过小张抽到嘴里头却觉得味道并不正常,他就找到了小店的老板 小张:一开始他还不承认,后来我几个朋友过去了,他终于承认了这个烟是有问题的,说的从烟草局拿的烟不够卖,只能从别的渠道拿 小张说的,一开始店老板只肯换一包烟并且退钱,但是小张对此并不认可 小张:他最新的说法是赔我三包,但是我要求假一赔十,他不同意,我们本地人就算了酒店买中华烟,但是这个地方外地人很多,万一外地人买到了会怎么想呢? 我们记者随后来到了这家烟酒店,老板娘看到我们过来了,并不承认这个烟有问题 老板娘:你怎么知道这个烟有问题?你为什么拍我这个牌子?你有烟草许可证吗?我为什么要给你看啊 随后我们记者跟随老板娘来到店里,老板娘无意之中说出了烟的来源 老板娘:我又不懂这个烟,我们从外面礼品回收的地方拿的烟,烟草局对于假烟就是一赔三 老板娘只肯一赔三,而小张那边提出一赔十,双方僵持不下,就在这个时候酒店买中华烟,小张的一个朋友提出来,双方各退一步,一赔五,最终老板娘也答应了。那么小张买的烟有问题,赔偿究竟应该如何界定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有如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以小张买的中华香烟为例,市场售价为45元一包,那么店家应该赔偿给小张500块钱或等值商品,所以小张要求赔偿10包中华香烟是合理的。而对于烟酒店销售假烟的行为,烟草管理局又是如何处罚的呢? 扬州烟草专卖局 工作人员:一般情况下是没收他的假烟,同时对于销售金额处以20%到50%的罚款,同时公开销毁假烟。 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在这块也通过我们提醒下广大市民,如果发现假烟,一定要及时向烟草管理部门举报,对贩卖假烟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