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假冒电子烟产品屡禁不止,不仅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还曾引发多起雾化弹漏油、电池爆炸等事故,安全隐患极大。9月13日,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以来,广西市场监管系统在开展2022民生领域“铁拳·桂在真打”行动中成功查处数起制售假冒电子烟案,有效保护了电子烟产品的商标专用权,严厉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贺州:涉案金额高达1.1亿元假冒电子烟案告破 2022年5月初,群众向贺州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称,有人在贺州、贵港两地非法制售假冒电子烟,该局随即通过情报信息研判,很快锁定嫌疑人以及制假窝点。5月25日,该局联合公安、烟草专卖部门开展行动,在贺州市八步区某厂房内查获标注“ELF BAR”注册商标的成品电子烟3万余支,货架11个,包装标识近20万个,生产原材料(烟油)近200桶,生产原料及工具一批,抓获以林某为首的管理人员、工人等共8人,涉案金额达6000余万元。 此后,贺州市市场监管局继续深挖线索,并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协调指挥,以及贵港市平南县市场监管局的协助下,于8月8日联合公安、烟草专卖部门,在平南县某宾馆抓获制售假冒电子烟案主要嫌疑人莫某,捣毁其设立在平南县某厂房内的另一处假冒电子烟制售窝点,现场查获货值315.1万元的假冒注册商标“”“”等3个品牌电子烟成品1.87万支,以及电子烟原辅材料和电子烟半成品等涉案物品一批,抓获胡某等涉案人员4人,涉案金额达5000万余元。 钦州:涉案金额400余万元假冒电子烟案移交公安机关 2022年7月11日,根据举报,钦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烟草专卖部门对位于钦州市钦北区新棠镇南忠村委会那淡村刘绪贞房屋的钦州市廷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 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设置有三条生产加工电子烟的生产线,生产线配备有深圳市宏铭电热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BS-热收缩膜包装机、电子注油机、手动压力机、热风枪、电子秤、弹簧分离机、点焊机等电子烟加工设备,生产线上摆放有烟油、棉垫、硅胶套、吸嘴、烟嘴、烟管、电池、储油棉、密封胶等各类电子烟配件,现场39名女工正在利用各种设备和工具装配不同品牌电子烟。厂房内堆放有已经加工好的“AEBAR”电子油烟和“ELUX”电子油烟共4050支,另有烟嘴8800个、底盖4300个以及烟油284.55斤等材料。 经查实,钦州市廷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钦州市信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注册,2021年3月5日变更公司名称,今年4月搬迁到现址,主要生产电子烟配件,直到今年5月份开始,根据上线老板提供的电子烟配件和订单要求,组织员工生产、代加工侵犯“AEBAR”和“elux”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电子烟产品。至案发时止,当事人共代加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电子烟成品37050支,违法经营额400.14万元,盈利6600元。 因当事人无法提供“AEBAR”和“elux”商标注册证或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且经深圳市森克维普科技有限公司和东莞市拓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鉴定浙江 市场监管局查处假冒烟草案,该批商品属于侵犯“AEBAR”和“elux”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因当事人行为已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相关规定,7月21日,钦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8月5日,钦州市公安局钦北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有关规定,决定对该起假冒注册商标案立案侦查。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南宁:涉案金额70多万元假冒电子烟案侦破 2022年8月5日,根据群众举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稽查局联合南宁市、横州市两级公安机关侦破一起涉嫌制售假冒注册商标案浙江 市场监管局查处假冒烟草案,捣毁两处假冒电子烟制造窝点,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扣押假冒商标电子烟5581支,电子烟配套零配件15648套,涉案金额约70万元。 经查,在未经品牌商授权及办理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周某、周某生从广东省东莞市购进假冒电子烟的原材料和配件,在横州市莲塘镇六坡村委凤山村搭建约150平方米的铁皮棚,并以某品牌电子烟代加工工厂名义招募村民为其加工组装假冒电子烟,组装完毕后寄回东莞再销往全国各地。据犯罪嫌疑人供述,假冒电子烟生产成本约每支10元,对外售价为每支60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孔国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