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5日,涵江警方联合区烟草专卖局,破获一起非法经营走私烟、假烟案,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陈某雨(男,64岁,涵江国欢镇人)。 △当天凌晨,涵江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在涵江区六一西路及凤阳路交叉处,查获一辆三轮电动车。当场查扣走私烟 当天上午,区烟草局向涵江公安分局移送该犯罪线索,治安大队民警介入调查。经清点,当天凌晨查扣香烟有阿里山、云河天香、红双喜、小熊猫、LOTUS等多种品牌。 △工作人员在清点走私烟、假烟 当日,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雨,其交代了存放走私烟、假烟的仓库所在处。当天傍晚,民警联合烟草局工作人员在涵江某小区一商品房内再次查获一批走私烟、假烟,初步查明涉案金额近200万元人民币。 △工作人员在该仓库内查获大批走私烟、假烟;品牌有中华、芙蓉王、利群、阿诗玛、玉溪、炫赫门等,数量不等 经查,陈某雨本人在涵江区经营糖果生意中华假烟村,其为牟取暴利,向外低价购入走私香烟及假冒注册商标香烟用于店里售卖,并假借储藏糖果盒名义在套房内存放大量假烟。目前,陈某雨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犯罪嫌疑人陈某雨进行现场指认 假烟有何危害? 首先,假烟的高危害性来自于它原料的劣质和生产工艺的低下。 其次中华假烟村,假烟中的焦油含量严重超标,危害重大。 最后,假烟在制作中无法保障卫生。 涵江警方高度重视“打假”工作,始终保持与市场监管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紧密沟通,加强联合执法工作,坚决掐断假冒伪劣产品流通渠道,为群众创造和谐诚信社会环境。 3.15消费者权益日,愿你我携手一道,共创“无假”城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