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头条搞创作第二期#10月起,果味电子烟全面下架,经销商计划囤货,“禁售后继续卖,价格翻倍”。 10月1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将全面生效,电子烟监管将全面实施。 这意味着一周后,电子烟市场的所有参与者都必须持证经营,电子烟专卖店不能再继续销售水果等风味电子烟。 长期以来,水果的味道一直受到电子烟消费者的青睐。 红星资本局采访发现,面对电子烟国标,部分经销商或门店正在故意囤货,为10月1日后非法加价销售做准备。 电子烟即将登陆,这些电子烟面临下架。 根据电子烟监管过渡期的规定,10月1日将是《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生效、电子烟监管全面实施的日期。 此前,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已于5月1日开始实施。 这意味着从10月1日起,电子烟市场的参与者需要持牌经营,需要在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进行交易和备案。 电子烟工厂、气雾剂、尼古丁生产商和品牌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开始研发和生产。 禁止果味电子烟,只允许以烟香为主旋律的混合香型烟弹。开放式电子烟和无尼古丁电子烟也将被禁止上架。 吸烟用具应具有儿童锁和防止意外启动的功能。 红星资本局也注意到纯烟草味的香烟,目前市面上的烟弹尼古丁含量大多在3%-5%,如约克(雾芯科技;RLX。US)之前销售的烟草味香烟弹尼古丁含量高达5%。 国家标准要求电子烟尼古丁含量不得超过2%,这部分产品也将被禁止。 浙商证券研报显示,截至2022年8月6日,已有超过190家生产企业获得电子烟生产许可,约5.5万家商户确认获得电子烟零售许可。 对于消费者和零售商来说,国标的实施和水果等调味电子烟的禁售带来的影响可能是最大的。 程某(化名)向红星资本局反映,自己囤积了一些水果味的香烟弹。 “我通常会多买些约克,但我以后不会再买水果味的了。我打算戒掉(电子烟)。” 对于符合国家标准的烟用香精,程表示不喜欢。“与其买烟草味的电子烟,不如直接抽传统烟。” 但是电子烟国标并没有完全禁止其他香型。在国家标准中,可以添加的气雾剂添加剂有101种,包括香兰素、迷迭香油等。 浙商证券研究所认为,国标产品口味有很大想象空间; 约克、JVE飞沃、COEE伊一等电子烟品牌也相继推出了“国标新口味”品鉴会,据说反响不错。 一些经销商囤积:据说从十月份开始会涨价。 红星资本局走访约克电子烟店发现,目前店内仍有果味烟弹出售,价格没有变化,但部分商品缺货。 一位门店销售告诉记者,“目前店内第一至第三代果味烟弹已经售罄,第四、第五代还有少量库存。以后卖的烟弹会按照国家规定来,但是国标口味还没到。到了可以试试。” 红星资本局加了该店的微信,发现其朋友圈发布了停止销售果味烟雾弹的倒计时,提醒大家提前购买。 一位电子烟消费者告诉红星新闻记者,“(10月1日之后)水果味短时间内应该还是有卖的。对于我们这些微信买电子烟的人来说,国标可能暂时不会影响到我们。” 消费者说在微信上买电子烟,是指微信商家,也可以微信联系经销商,直接购买。红星资本局发现,在一些集体商店和经销商手里,各种品牌的烟弹都比较齐全,但需要以较高的价格购买。甚至有的经销商故意扫货囤货,打算等到10月1日再大幅提价,违规销售。 红星资本局以消费者身份联系了一家经销商,对方直言“建议你在9月30日前购买,之后价格会翻倍。” 经销商说他卖的约克烟弹没货了,还说“现在不建议买约克的,最严最贵。”据其介绍,在一些地区,原价99元的约克果味香烟弹现在已经卖到150元。 除了约克,他还经销MAX Mist和FLOW Fulu等一次性电子烟。“你可以试试Mist,它有各种各样的。 目前价格还没涨,不过25号以后就不好说了纯烟草味的香烟,30号以后肯定涨。” 上述经销商表示,囤货的不止自己一家,很多同行都在囤货,准备在9月30日后涨价。 红星资本局质疑其通过涨价等字眼刺激消费者购买,从而快速清仓。对方说,“(清场)那些人胆子小。如果禁令后他们不涨价,我就吃烟弹。” 记者又联系了另一家集合电子烟店。据店主介绍,该店的约克烟弹品种齐全,没有涨价。 但是,他理解同行的涨价行为。“因为现在没有货,很多地区都卖到120元、130元,150元也不算多。” 店主说:“我们没有多少水果味的存货。从9月30号开始,我们要清理柜台,10月1号不能把水果味放在柜台上。你想买什么?我们可以邮寄给你。当然,我们也可以在店里买,但现在只能拆包卖。” “因为烟盒上有标明的味道,我怕(10月1日)后检查果味电子烟,当天打开就来不及了,所以我们现在提前把烟盒外面的纸壳去掉,只留下里面的塑料壳。”车主进一步解释道。 监管有困难?专家:控制在升级。 除了通过微信等渠道销售逃避监管,电子烟行业其他从业人员告诉红星资本局,可能有新产品“钻了空子”。 “很难完全禁止果味电子烟。其实烟味电子烟一直都有,只是因为买家少,所以销量和产量都很少。果味电子烟市场很大,现在销量最大的是约克。如果约克退出果味市场,其他企业可能会尝试生产一些换汤不换药的产品来抢占市场,比如换成电子喷雾,换个名字换个噱头,但本质上是果味电子烟的替代品。” 中国法律事务委员会互联网协会副秘书长胡刚向红星资本局介绍了非法销售果味电子烟可能带来的后果。 “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意思是,如果你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标准,就是假冒伪劣产品。一旦发现此类产品,将予以销毁。 “胡刚说,”如果执意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应依据《烟草专卖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如责令改正、停业整顿、罚款、吊销相关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情节严重,达到一定数额,可能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胡刚分析了销售时可能出现的两种情况。“如果消费者购买了这类商品,而商家在销售过程中没有明确告知或者故意欺骗消费者,则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一退三赔最低500元的惩罚性赔偿。即使商家明确告知这是违法劣质产品,消费者仍然可以投诉。虽然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但仍然可以要求退款。” 对于通过微信等渠道销售,是否存在监管漏洞,胡刚表示,“我们的市场监管,无论在哪个渠道,都必须是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将形成监管合力,烟草、工商、网信、邮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协同监管。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可以称之为国家监督。比如设立有奖举报,发现线索的人可以举报投诉;鼓励行业内部举报,组织举报违法生产销售队伍中的人,也就是举报人。” 至于是否会出现“剥削”产品,胡刚表示,“完全有可能,但类似事件并不新鲜。监管层也注意到了这样的事情。比如曾经出现过茶烟,就是把茶当烟草抽了,现在已经整改了。 无论形式如何变化,监管只关注实质,对于可能出现的新花样,及时修订标准就能应对。” 胡刚认为,未来控烟可能会更严格。“事实上,烟草的定义还可能继续扩大,比如从烟草到烟草制品或类似产品。” 【水果味电子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