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曲靖讯 近日,曲靖市富源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破获一起运输假烟案,查获假冒卷烟7140条,案值90余万元,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有力维护了辖区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2021年12月16日21时,曲靖市公安局环食药侦部门在深挖梳理案件线索时掌握一条非法运输假冒卷烟的线索。通过侦查和摸排走访,警方掌握了该运输假冒卷烟团伙的运输路线和存放地点。12月16日晚21时许,富源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和县烟草专卖局随即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胜境街道四屯社区滴水岩村停放的两辆车上查获无合法有效凭证卷烟88件5280条,随后又在下马村一仓库内查获无合法有效凭证卷烟32件1860条。此次行动共查获假冒卷烟7140条。经相关部门鉴定中华假烟村中华假烟村,该批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涉案价值高达90余万元。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与闵某。犯罪嫌疑人杨某与闵某到案后,对他们从广东省汕头市购买该批次假冒卷烟贩运至云南,企图贩卖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闵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警方提示◆ 广大市民购买烟草产品一定要检验真伪,应前往具有烟草销售许可证的店铺购买,如遇非法生产、运输或兜售假烟的,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杨建陆 车华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