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无证销售假冒伪劣烟1.8条,被罚5000元 浙江市场监管矩阵 市场监管,在你身边。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微。 发表于 收录于合集 烟草店,您应该见过 但是销售假烟、伪劣烟的, 您可能以为自己从未碰见过 然而,近期就发现有那么一个走“钢丝”、碰“红线”的“商家”,既无证经营,又销售假烟,还是伪劣烟,消费者却被蒙在鼓里。 2019年10月18日浙江 市场监管局查处假冒烟草案,衢州市江山市场监管局接到市烟草专卖局移送的无证销售假冒且伪劣烟案,当即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将当事人销售的伪劣卷烟予以扣押。 依法查处 经查明,当事人王某,自2019年1月江山市某工地开工以来,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及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工地小卖部。经营期间,当事人零散多次通过非正常渠道以略低于市场零售价的价格购入卷烟,置于所经营的小卖部,以市场零售的价格售出,直至违法行为被查处。 最终浙江 市场监管局查处假冒烟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该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及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1.8条假冒伪劣卷烟、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 无证+假冒+伪劣,从严处罚! 对该案的从严处罚,是为了防止销售假冒伪劣“烟”的情况再次发生,同时也是对各位商家和消费者的警示教育! 因此,市场监管部门要着重提醒:商家在从事经营活动之前,要取得营业执照以及相关许可证;在经营时,要通过正规渠道购进货物,认准品牌、看准质量,学法守法、勿图小利,并留好相关销售票据,以备能溯及货源。消费者在购物时要选择正规商家,建议找信誉度高、群众口碑好的商家进行购物,同时要注意保留相关凭证,以便发生纠纷及时有效维权;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拨打投诉热线12345,也可向市场监管部门请求帮助。 “双11”刚过,“双12”又至,值此,还要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适度消费,守好钱袋子,养足精气神,远离“剁手党”,防止“杀猪盘”,警惕“盲盒潮”,避免被“粉丝”,谨防消费“上瘾”。 作者 | 江山市场监管 市场监管 在你身边 新时代 新征程 在看吗?那就戳个“在看”吧 ⤵️⤵️⤵️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