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烟草专卖标志三人贩卖 6000 条假中华烟被公诉 发布时间 2007-11-08 14:25:23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伪造专卖标志贩卖假中华烟达六千余条近日三名假烟贩子被公诉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假中华烟。2006 年 10 月至 2007 年 6 月 15 日期间被告人林君米雇佣被告人闫晨、马翼在无任何烟草经营许可手续的情况下非法租用北京市昌平区西三旗城建五公司的库房、购买中华等品牌的假冒伪劣香烟喷涂假“烟草专卖”字样后加价予以运输、贩卖从中牟取非法利益。2007 年 6 月 15 日 16 时许在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八达岭高速西三旗立交桥处正在运送假烟的被告人闫晨、马翼被抓获同时起获假冒伪劣中华牌香烟四十条在北京市承建五公司的出租房内起获假冒伪劣香烟 6159 条上述假冒伪劣香烟共计价值人民币 252.4 万余元后将被告人林君米抓获。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林君米、闫晨、马翼无视国法身为产品销售者明知是假冒伪劣产品而予以销售销售金额达二百万元以上其行为触犯了刑法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假中华烟。昌平法院将择日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admin) |